省会常务理事会议决定 推迟召开换届会员大会


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于2019年9月召开了第三届换届理事会暨会员大会,按照该会章程规定:第二十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担任并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除第二、四项外的所有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期超过两届以上须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规定年龄或任职届数的需要延长任职的,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鉴于上述情况,该会本应在今年9月召开第四届换届理事会暨会员大会,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按时召开换届大会的条件尚不成熟。根据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提议和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厅的意见,该会于10月10日在其常务副会长暨广东恒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江富生所属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九龙山生态农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第三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主要议题是审议“关于推迟召开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换届大会”的议案,决定上报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申请推迟一年再适时召开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换届大会,主要目的是稳定和保持省爱促会的正常工作,同时今年拟不再专门召开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将用分发文字报告的形式进行年终工作总结。


我会现有会长、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暨常务理事19人,请假6人(电话授权同意此次常务理事会决议),到场实际参会13人,全部投票同意“关于推迟召开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换届大会”的议案,会议还对其他有关工作安排进行了研究。


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于2019年9月召开了第三届换届理事会暨会员大会,按照该会章程规定:第二十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担任并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除第二、四项外的所有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