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爱国拥军“关爱基金”成立
广东省爱国拥军“关爱基金”成立
为致力爱国拥军公益慈善事业,关爱现役、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及优抚对象等的工作学习生活,倡导社会崇尚军人职业,弘扬爱国主义教育,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根据《慈善法》、《捐赠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广东省慈善总会和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通过协商,经广东省民政厅审查批准,决定成立“广东省爱国拥军关爱基金”。7月10日,广东省爱国拥军关爱基金成立签约仪式在广东省慈善总会举行。广东省慈善总会秘书长钟晓明和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以下简称“省爱促会”)会长张小棣在仪式上先后发言,并代表双方签订了专项基金协议书。签约仪式由广东省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容锡宏主持,广东省民政厅方洽平副厅长、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一级巡视员饶美奕、二级巡视员刘卫党到会见证了签约。

仪式上,省爱促会率先为该基金捐赠20万元,省爱促会常务副会长肖铿鸣个人捐赠10万元,广东鸿粵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捐赠10万元。
据悉,该基金成立后,凡符合该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使用范围的单位、个人和项目等均可作为受助对象,如:现、退役军人本人和子女、父母等家属;因公牺牲或病故牺牲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农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资助;红色传统历史教育资助、贫困地区环境卫生改造资助、饮用水源改善、抗灾救助及爱国拥军相关工作等。该基金规定由广东省慈善总会开具捐赠发票给捐赠单位和个人,可用于税前抵扣应交税税额,是支持和鼓励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爱国拥军工作的一个有效措施。欢迎所有愿意向爱国拥军事业奉献爱心的单位和个人行动起来,踊跃捐款加入基金,积极为拓建更大更好的爱国拥军服务平台增砖添瓦,努力为实现“强军梦”和“强国梦”而做出更多更实在的贡献。


为致力爱国拥军公益慈善事业,关爱现役、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及优抚对象等的工作学习生活,倡导社会崇尚军人职业,弘扬爱国主义教育,推动社会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