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2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签署购买服务协议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

签署购买《爱国拥军》内刊服务协议


按照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2020年3月2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签署了购买《爱国拥军》内刊服务协议。

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作顺畅成功,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制作广东省《爱国拥军》内刊服务事项,双方一致确认签订了相关协议合同。

双方同意:自协议合同签署之日起,将乙方(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现有的《爱国拥军》内刊与甲方(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办的新内刊合二为一,刊名定名为《爱国拥军》。明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为主管单位,“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为编印单位的工作关系。

甲方通过委托方式,确定由乙方按甲方规定的内刊定位、栏目版块等要求出版《爱国拥军》(内部刊物、双月版),乙方负责文案策划、采编制作印刷、发行和整体运营。服务期限:自2020 年1 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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